商标侵权是指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在同类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业活动,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商标侵权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损害其商誉和市场地位。为了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商标侵权异议及商标侵权异议申请书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
商标侵权异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对于他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的一种行为。商标侵权异议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来实现。商标侵权异议的目的是让侵权方意识到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商标侵权异议可以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来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书、侵权行为的实际使用证据等。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裁决,并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异议申请书是商标注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侵权异议的一种书面申请。商标侵权异议申请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商标注册证书号码等。
2. 侵权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侵权行为的详细描述等。

3. 商标侵权的事实和证据: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侵权行为的实际使用证据、侵权行为对商标注册人权益造成的损失等。
4. 要求侵权方采取的措施: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商标注册人的经济损失等。
5. 附加证据和证明材料:如相关的合同、协议、公告等。
商标侵权异议申请书需要在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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