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业名录 发布于 2023-09-14 21:45 浏览:174次 留言:0 我要留言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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